——仪征市委书记卜宇谈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杜珂 茆同风
仪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市委书记卜宇起到了关键作用。不是他的坚持和务实推进,仪征的改革试点恐怕也会如其他地方一样,昙花一现。这位任职仪征8年之久的市委书记,已经把干部“民选”、“上下级一起选”固化为一项制度,深入民心,形成了透明任用干部的政治文化。
在采访中,卜宇书记坦言,为官一任8年,让他为仪征谋长远打算。为仪征扎扎实实推进改革,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提升经济体制改革的质态。现在,他轻松了,因为游说的人少了,也没有了举报信。不过,担子却重了,因为要将改革组织好、选好,避免宗派、小群体,是很费思量的事情。眼下,卜宇身兼三职:扬州市副市长、仪征市委书记、仪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2008年,仪征市在全国百强县中排名第94位,排序比上年度晋升了4位。
《中国改革》:2002年科局级干部公推公选、2004年马集镇试点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2006年所有乡镇推行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2007年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公开推荐,仪征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走得比其他地方深入、有序,踏踏实实落实扩大人民民主的要求。仪征为什么渐次推出了这些改革?
卜宇:仪征2002年进行的改革不是全国首创的,而是学习、效仿其他地方的经验。2004年的改革是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进行的,改革取得了成功。2006年3月,仪征被中组部和江苏省委确定为公推直选试点单位,全市10个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就全部以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换届选举。2007年的改革,是我们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的要求,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将乡镇干部候选人推荐的初始权交给了群众,这一步很厉害。我最得意的也正是这一步。这些改革措施,扩大了我们的视野,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干部队伍。
可以说,仪征的改革是水到渠成的事情。随着仪征的发展跃上新的平台,人才的支撑、干部的视野显得更为重要。实现仪征“三年倍增、四年小康、五年再上新台阶”的目标,迫切需要大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更宽视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依靠群众、依靠多数人的在多数人中选拔政治素质高、发展有本领、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会干事的人有舞台,让多干事的人有待遇,让干成事的人有位置。
历史经验表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也是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相适应,提前和滞后都将影响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推进机构改革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一,必须抓紧培养一大批与之相适应的懂宏观经济、现代管理、金融保险、法律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知识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其二,必须注重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锻炼干部,在重大改革决定、措施的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其三,必须切实把那些坚定改革、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确有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打破地区、部门、行业、身份等方面的限制,不拘一格地选拔使用人才;其四,必须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针对传统任用体制存在的弊端,党对干部任用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性的改革。1995年中央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作为干部任用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2000年6月,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将改革的重点定位为“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在此基础上,中央又于2002年7月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规范。在自上而下的层层推动下,这几年各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以扩大党内民主和基层政治民主为主要内容。在地方和基层干部选拔任用上,体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开性、参与性的扩大,增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参与者范围,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
邓小平同志最早指出,领导不是自封的,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批准不批准。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仪征的改革,就是让基层党员群众直接参与干部初始提名和民主推荐,直接参与干部的选举,把那些党员群众满意的、信任的优秀人才选出来,把那些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为民用权、为民谋利的优秀干部用上去。
《中国改革》:您觉得公开选拔方式和传统任用方式有什么区别?
卜宇:从推荐主体看,传统任用方式可以经过群众推荐或者组织提名;公开选拔是在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后,自主报名。从进入考察环节的渠道看,传统任用方式确定考察对象是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不简单地以票取人,由集体讨论决定;而公开选拔在报名和考试阶段是既不看民意,也比较“简单”,就是以“分”取人。从适用范围看,传统任用方式适用范围比较广,从中央到地方县级以上领导职务都适用;公开选拔方式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职务。
《中国改革》:您曾经提到过,改革让您放松了,通过公推公选上来的干部没有让您收到过一封举报信。
卜宇:是的。我们实行公推公选以来,我没有收到过一封举报信。我们在选拔中严格按照规定走,即使两者只差0.01分,第二名的成绩也不错还是按规矩行事,取用第一名。同时将第二名作为储备干部吸纳进来。
《中国改革》:改革以来,有多少“新人”进入您的视野之内?
卜宇:大约有20%-40%的人是以前没有在我视野中的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以民主和竞争的方式,由更多的人在更大的范围内挑选人才,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有本事、素质高、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现在,我们一些重要岗位的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前些年还只是其他部门的普通办事员。
现在,公推公选已经成为一个制度固化下来,有些零星职位需要补充干部的,只要上报组织部,按照组织部的统一步骤进行即可。在这个方面,我是比以前轻松了。当然,担子也重了。
《中国改革》:您觉得通过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上来的干部有什么特点?
卜宇: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通过新机制选拔的领导干部,学习意识更加强烈,工作作风更加优良,工作激情更加饱满,形成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你追我赶、充满活力的局面。这是因为,把干部的评判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广大党员群众,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绝大部分领导干部原有的价值观念,引发了他们价值取向变化,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办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中国改革》:您觉得仪征现在的政治文化是什么样子的?
卜宇:可以用透明来概括。扩大民主的基本问题就是让群众知情。将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方法和程序,班子的职数、结构、职位的具体标准,组织部门任用干部的过程、环节和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向干部群众公开;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年度目标及完成情况等问题,在民主推荐之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民主推荐、民意测评、考察情况的结果,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