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一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识人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1、范围:报考人员必须是清镇市属党政群机关(不含公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疗单位)中具有三年以上工龄的国家干部;
2、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情景模拟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命、任前培训的程序进行,并公布结果。
三、考试范围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写作能力测试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情景模拟测试。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1日至3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才交流中心(清镇市曹家井)
3、报名要求: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人民政府网、人才网、党建网上下载),同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8张(同时拷贝电子版)和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06、07年)和党员身份证明。凡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方式报名的同志,单位不得阻拦,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开选拔的有关信息及报名登记表下载,可登陆:
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
清镇市人才网(http://www.qzrc.gov.cn)
或登陆电子政务系统行政公告栏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25273 2521091 2520722
监督电话:2522530
联 系 人:王国鉴 熊 希 李 翔
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