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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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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识人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清镇市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职位说明及工作去向

采取选拔职级的方式进行,取得职级后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安排到市委预留的9个副科级实职职位(含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其工资关系转入所任职单位,随即安排到有关乡镇挂任党委副书记,原则上挂任两年,与市委党建办签定《挂职协议书》,专职抓党建工作。实行挂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在挂职试用期的三个月、半年、一年分别对挂任干部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市委党建办、挂任地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部分党员代表(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考察不合格者,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撤销所报考副科级职级,返回报考前所在单位任原职务。两年挂任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者,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和实绩正式任职或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到其它领导工作岗位任职。对考察不合格者,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撤销所报考副科级职级,返回报考前所在单位任原职务或作适当工作调整。

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考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1、范围:报考人员必须是清镇市属党政群机关(不含公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疗单位)中具有三年以上工龄的国家干部;

    2、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情景模拟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命、任前培训的程序进行,并公布结果。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30%+情景模拟测试分数占30%+加分项目公式计算。加分项目具体为:2005年以来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地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加分项目以最高分值项目为准,不累计加分。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1日至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才交流中心(清镇市曹家井)

3、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人民政府网、人才网、党建网上下载),同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8张(同时拷贝电子版)和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06、07年)和党员身份证明。凡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方式报名的同志,单位不得阻拦,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情景模拟测试。笔试内容包括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写作能力测试等,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完后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累计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所公开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进入情景模拟测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并及时进行公布。

面试、笔试、情景模拟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情景模拟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后,按照所公开选拔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公开选拔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所缺数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门考察组到入围人选所在单位及工作过的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并在被考察对象单位进行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赞成票不过半的,不得作为拟任人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并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若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决定任用

市公选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研究提出任用意见,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十、任前培训

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任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党务知识、领导执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等。

十一、工作监督

由清镇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公开选拔工作实施监督,并设置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公正廉洁,遵守纪律,如有徇私舞弊,泄露机密者,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咨询电话:2514321   2521091  2520722

监督电话:2522530

联 系 人:王国鉴       

 

                       清镇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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