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中共德州市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市直部门正县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市文化局局长人选1名;
2、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人选1名。
二、选拔范围、资格条件
选拔范围: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
参加选拔人员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开拓创新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有较高群众威信。
(2)正县级职务,或副县级领导职务且任副县级满两年。任职时间计算至2008年8月31日。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以上学历。
(5)竞争市文化局局长职位的,应适应宣传、文化事业管理工作;竞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位的,应适应人民防空或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
(6)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1、推荐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先在本县(市、区)、本单位按照考选职位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县(市、区)、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提出正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德州市公开选拔正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打印版、电子版各一式1份,打印版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连同有关材料(包括县市区、单位组织推荐意见,报名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民意差、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干部,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2、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领导、计划决策、工作思路、开拓创新、处理复杂问题、协调利益关系、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实行百分制,根据职位要求合理确定测评要素分值。面试答辩工作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面试答辩人员提前1天集中封闭,从外地聘请考官,当场公布面试答辩成绩。
4、全委(扩大)会议推荐。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1:5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推荐。召开市委全委(扩大)会议,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荐考察对象人选。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推荐结果,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和征求意见。
6、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检察、信访、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考察对象作出鉴定。
7、书面征求市委委员意见。市委组织部将征求意见表、考察人选的基本情况等材料,以书面方式送达市委委员。市委委员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馈。
8、市委常委会票决。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差额票决,按得票多少确定拟任人选。
9、任前公示。对经市委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自9月11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3天。报名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等工作。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办公楼三层)。
咨询电话:2687683,2687681。
本公告由德州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德州市公开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