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促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经中共德州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额
这次公开选拔1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是: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市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
团市委副书记1名
市妇联副主席1名
市科协副主席1名
市政府调研室副主任1名
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1名
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
市供销社副主任1名
二、报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考范围: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报考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3年(其中,市直单位的应是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或向主管部门备案的科级干部;县市区的应是县市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列入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任中层正职且任职满3年,列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工交工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领导班子副职且任职满3年。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可放宽到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1年以上。
任职时间计算至2008年8月31日。
3、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
5、连续三年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报考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报考市妇联副主席职位的,只限女性。
报考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调研室副主任职位的,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调研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报考市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的,须具有从事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熟悉教育规律。
报考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位的,须熟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国内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丰富的外经贸工作经历或招商引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英语。
报考市农业局副局长职位的,须熟悉党和国家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农业、农村工作经历。
报考市供销社副主任职位的,须熟悉经济管理工作。
报考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考评办副主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民意差的,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三、方法步骤
1、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本县(市、区)、本单位按照考选职位报名。各县(市、区)、各单位研究同意后,统一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带单位推荐材料,《德州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打印版、电子版各一式1份,打印版贴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
2、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如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3、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集中半天时间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4、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测评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将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20%。同一职位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6、研究确定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4:4:2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确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确定任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7 日—20 日。
报名地点:市委办公楼三层(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笔试时间:9月28日上午8:30—11:3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687683,2687681
本公告由德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德州市公开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