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区委发[2008]24号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
关于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天水市秦州区后备干部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后备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
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40岁左右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拟选正科级后备干部370名(行政274名、事业96名)。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35岁左右为主体,25岁左右的要有一定数量。拟选副科级后备干部527名(行政321名、事业206名)。
二、选拔范围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中公开选拔。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中公开选拔。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参选正、副科级后备干部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
1、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6月以后出生)。
2、结束试用期正式任用的副科级干部。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一年。
(1)近三年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的;
(3)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5、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6、计划生育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身体健康。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
1、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6月以后出生)。
2、参加工作试用期满。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一年。
(1)近三年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的;
(3)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5、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6、计划生育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选范围:(1)正在受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三个文件”受到处理尚未解除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 (不合格)等次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按照宣传动员、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每一个选拔对象的成绩量化为分值,其中知识测试成绩占40%、民主测评成绩占30%、组织考察占30%。此外,对近三年获区级以上表彰的予以加分。其中:省级的加5分;市级的加3分;区级的加1分。以上层次表彰奖励不累计积分,如多次获奖的只按一次(最高奖)计分。获国家级表彰且具备后备干部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可直接列入后备干部。
1、宣传动员.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传达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推荐报名. 凡符合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干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报名。
组织推荐报名的,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步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分别填写《天水市秦州区公开选拔正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和《天水市秦州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连同干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属单位出据的干部计划生育证明、1寸2张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并报送区委公选办。组织推荐报名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统一报名,设下属单位的由归口部门党委(总支)负责统一报名。各乡镇所辖的学校、卫生院、财政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粮站由主管局党组织负责统一报名,另附所在乡镇党委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