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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团委面向新疆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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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范围

    1、办公室副主任1名(维吾尔族)

    2、宣传部副部长1名(哈萨克族)

    3、青工部副部长1名(汉族)

    4、少年部副部长1名(汉族)

    5、权益部副部长1名(汉族)以上职位面向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疆单位)公开选拔。

    二、能力要求和报名条件

    1、能力要求参加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热爱共青团事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历要求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参加选拔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76年5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近3年连续考核优秀;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专职从事团的工作3年以上。

    4、任职条件(1)现任正科级;(2)现任副科级4年以上;(3)现任处级(包括非领导职务)也可报考。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程序、要求和《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新疆共青团网(www.xjgqt.org)。

    2、报名时间:4月23日至5月13日。

    3、报名地点: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2号。

    4、联系人:郭威、阿不来提、赵川;联系电话:0991-2826915,2824323;传真:0991-2824380;邮政编码:830002。
2008年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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