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团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范围
1、办公室副主任1名(维吾尔族)
2、宣传部副部长1名(哈萨克族)
3、青工部副部长1名(汉族)
4、少年部副部长1名(汉族)
5、权益部副部长1名(汉族)
以上职位面向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疆单位)公开选拔。
二、能力要求和报名条件
1、能力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热爱共青团事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历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76年5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近3年连续考核优秀;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专职从事团的工作3年以上。
4、任职条件
(1)现任正科级;
(2)现任副科级4年以上;
(3)现任处级(包括非领导职务)也可报考。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所在单位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签章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在新疆共青团网站(www.xjgqt.org)下载。
2、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本人,于笔试开考前2天到自治区团委领取《准考证》。
3、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
4、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2号。
联系人:郭威、阿不来提、赵川;联系电话:0991-2826915,2824323;传真:0991-2824380;邮政编码:830002。
通过信函报名的,将上述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签章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3日前送达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报名用的有关资料不予退还。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笔试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三部分,满分150分,笔试时间180分钟。
(三)面试
面试在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序取前8名参加面试。
(四)考察、公示和任用
每个职位取面试前5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自治区团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并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自治区团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用。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对任职者实行一年试用期。
本公告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左下角下载)
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附件1: attach1_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