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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汕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阅读: 次]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汕头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全市公开选拔38名处级领导干部和6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选拔范围
    广东潮剧院院长、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市港口管理局总工程师各1名,面向全国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公开选拔。
    市卫生学校、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副校长1名,副处级年轻干部15名、女干部10名、党外干部5名,共青团副处级领导干部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6名,面向汕头市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汕单位公开选拔。 
    二、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群众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成绩明显,并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身体健康。各公选职位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等见《汕头市2008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条件一览表》。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计算至2008年3月31日。
    三、选拔程序和选拔方法
    广东潮剧院院长、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市港口管理局总工程师、市卫生学校、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副校长等6个职位和30名副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提出建议名单、市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共青团副处级和正科级领导干部8个职位,按照发布公告、第一次推荐、笔试、第二次推荐、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具体选拔程序和选拔方法见公选简章,可登陆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查询。
    四、任职(聘任)和待遇管理
     1、公开选拔的广东潮剧院院长、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市港口管理局总工程师、市卫生学校、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副校长,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聘任)手续;不称职的,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试用期满正式任职(聘任)的人选,属汕头市以外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随调,住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选拔的30名副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由市委统一安排到市党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处级单位担任领导助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副处级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转任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对其中符合调任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办理国家公务员调任手续;考核不称职的,回原单位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3、公开推荐选拔的共青团领导干部任职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有关单位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其中符合调任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办理国家公务员调任手续;考核不称职的,回原单位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在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共青团领导干部中,凡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属比较优秀而未任用的人员,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五、时间初步安排
    4月上中旬报名(组织推荐),4月下旬资格审查,5月上旬笔试,5月中下旬面试,5月下旬开始组织考察,6月确定公布任职人选、人员到位。
    六、报名(推荐)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推荐)时间:
    1、广东潮剧院院长、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市港口管理局总工程师、市卫生学校、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副校长6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4月21日。
    2、副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共青团领导干部的推荐上报时间为4月20日前。
    报名(推荐)方式:
    1、报考广东潮剧院院长、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市港口管理局总工程师、市卫生学校、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副校长职位,可直接到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特快专递、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须填写《汕头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登记表》、《资格审核名单》(可从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hantou.gov.cn),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现场报名的,需携带各种证书原件交工作人员校对。
    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要求材料扫描成电子图片后,发至报名邮箱(stgxb@shantou.gov.cn ) ,同时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和相片,以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至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资格初审合格者,于笔试前两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接受复审核对,通过复审的发给准考证。
    2、副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各区县、市直和中央省驻汕各单位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每名人选只能推荐一个类别。
    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汕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登记表》、《资格审核名单》(以上三种材料连同磁盘)、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3、共青团领导干部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各区县、市直和中央省驻汕各单位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汕单位党委(党组)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区(县)直单位和镇(街道)向区(县)委组织部推荐,由区(县)委组织部汇总研究报区(县)委同意后,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每名人选只能推荐一个职位。
    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汕头市公开推荐选拔共青团领导干部登记表》、《资格审核名单》(以上三种材料连同磁盘)、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等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另外,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报名资料概不退回。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咨询,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8号楼。
    联系电话:0754— 8438164   传 真:0754— 8434153
    报名邮箱:(stgxb@shantou.gov.cn ) 邮政编码:515036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
    附:《汕头市2008年公开选拔领导职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08年4月1日



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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