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更好地为促进我市国土房管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我局决定在广州市、区(县级市)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职 位 序 号 公选职位 公选职 数(名) 职位要求 1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1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 2.熟悉国土房管和行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从事房地产或法律相关工作4年以上。 2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土地利用规划处副处长 1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 2.熟悉土地管理或规划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4年以上。 3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建设用地处副处长 1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 2.熟悉土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4年以上。 4 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资金财务处副处长 1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 2.熟悉房地产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 3.具有财务管理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4年以上。 5 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计划工程处副处长 1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 2.熟悉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 3.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从事工程管理工作4年以上。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
1.现任副处级干部;
2.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如正科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可累计副科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
3.任现职级满4年的副科级干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2月29日。
三、选拔范围
广州市、区(县级市)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材料:《2008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面向广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豪贤路193-195号19楼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20-83198679;联系人:黎旭帼。
4.报名时间:2008年3月6日至3月26日
(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资格审查:由我局组织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地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豪贤路193-195号)。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网站(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人数为7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5.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网站上公布。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党委研究决定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局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局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对局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广州公选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须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08年3月6日开始,至2008年5月上旬基本完成。其中:
3月: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3月底到4月初:笔试、面试;
4月中旬:体检、组织考察;
4月下旬: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附件 附件:《2008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面向广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