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市公安局刑侦工作领导力量,经研究决定,采取推荐报名和推荐提名、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及差额票决相结合的方式(简称“双推双考”),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选拔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一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应为担任全市公安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
2、具有刑侦、政法、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刑侦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二、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及本溪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双推双考”领导干部的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2、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
3、推荐提名。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公开推荐大会,在报名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从高到低确定3名考评考察人选,并在《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及本溪人才网站上公布。
4、面试考评。主要包括面试答辩和资历评价。
(1)面试答辩。主要对考评考察人选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水平、领导艺术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
(2)资历评价。主要对考评考察人选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
5、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采取定量的方式,对考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有关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包括群众评价和组织评价。
在面试考评、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面试答辩、资历评价、组织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6、确定任职人选。根据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3名考评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表决,确定1名任职人选,在《本溪日报》上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程序,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级和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 0414-2897662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0414-2833261
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414-12380
本溪人才网站网址:www.bxrc.com.cn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公安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