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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双推双考”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3号)

[阅读: 次]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市公安局刑侦工作领导力量,经研究决定,采取推荐报名和推荐提名、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及差额票决相结合的方式(简称“双推双考”),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选拔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一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应为担任全市公安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196311 以后出生)。

2、具有刑侦、政法、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刑侦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二、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及本溪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双推双考”领导干部的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2、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0836 开始,到310 结束。报名者到市公安局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市公安局党委负责报名登记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在报名期限内,本溪人才网站将定期公布报名人数。报名者应不少于一定数量。

3、推荐提名。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公开推荐大会,在报名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从高到低确定3名考评考察人选,并在《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及本溪人才网站上公布。

4、面试考评。主要包括面试答辩和资历评价。

(1)面试答辩。主要对考评考察人选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水平、领导艺术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

(2)资历评价。主要对考评考察人选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

5、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采取定量的方式,对考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有关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包括群众评价和组织评价。

在面试考评、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面试答辩、资历评价、组织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6、确定任职人选。根据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3名考评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表决,确定1名任职人选,在《本溪日报》上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程序,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级和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    04142897662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04142833261

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41412380

本溪人才网站网址:www.bxrc.com.cn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公安局党委

                         200835



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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