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当场被质询的问题,会上还会公布调查组对评议对象的调查情况,其中非常直接地提出了很多问题。
记者看到,这些调查材料基本肯定了调查者的成绩和廉政情况,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调查的情况也一一列了出来。
邵阳市纪委廉政室主任刘金元介绍,原来是准备“少唱赞歌多讲问题”的,后来考虑到不全面评价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做了修正。
在这些材料中,有人反映北塔区委书记刘德胜乘坐的轿车超标,而调查组调查的结果是,这台车购买时经过了省、市廉政办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完备。
市委一位处级领导被提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修养不够,喝了酒乱骂干部职工”,“提拔干部带有感情色彩”。
邵阳市司法局的一块地被群众认为是“乱卖了”,调查组调查后则发现是公开拍卖的,合乎程序。
这些问题大到人事、工程发包方面的工作,小到工作作风、公车私用等细节。
龚继明,这位之前是邵阳市委副秘书长的司法局局长表示,那次不留情面的询问对他触动很大。
他说,原来以为自己不贪污不腐败,生活方面严要求,不存在什么问题。没想到干部群众对他的一些管理和具体工作也提出了很多意见和看法。这促使他进行反思,体会到领导不能只管好自己。
“这次评议对班子其他成员触动也很大。”他说。
当然,抵触情绪同样存在,虽然没有显露出来。
一位被评议的“一把手”说,为什么一开始就选择我,而不是其他人?他担心这样会被人误认为自己有问题。
立体监督“一把手”
“这只是这一政策的开始。全市100多名县处级‘一把手’都要过这一关。”2007年12月11日,刘金元介绍说。
这位老纪检干部说,对“一把手”的监督一直都很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他们作了很多探索。
在2007年6月酷热的天气里,经过多次调研之后的邵阳市纪委,发布了一个热度更高的政策——《关于加强对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
大量内容当然是他们所熟悉的条款:比如正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议事决策中必须末位表态,净化“生活圈”和“社交圈”等。
但是,细心的官员却从这一面孔并不算新的文件中看出了异样,在大量他们耳熟能详的条文中,有些规定却直指他们的核心权力:“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本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
刘说,这一条,就是要让这两项核心工作上多一个人监督,很多正职干部就是缺少监督才产生问题的。不管是用人还是用钱,“一把手”必须有个环节来制约。
他认为,这一条对于县委来说尤其重要,因为副书记减少,书记的权力相应更大。
新规发布后,邵阳市纪委的跟踪调查发现,至少还有1/3的单位“一把手”还在直接分管财务。他们从会计核算局把报销的单据调出来一看,情况就一目了然。后来在纪委的追问下,这两条措施才得以彻底落实。
还有一条是“配偶、子女就业情况,应定期向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相比这两条新规,另一项规定更让他们发怵:在5年内,全市处级正职领导都要公开述廉评议一次。
如果是以往,那不过是交上一份成绩多缺点少的述廉报告而已。而这项规定中,除了书面述廉,还有评议测评,有党风监督员的质询,还有事前的全面调查,以及现场投票。
“集中述廉评议是动真格的,所有问题都会很明确地指出来,如果有疑问,被询问的‘一把手’还必须当场解释。”刘金元说,为了这次评议,他们从2007年8月就开始准备。首批评议对象选了6位正职干部:北塔区委书记刘德胜,洞口县县长黎仁寅,市委第一副秘书长曾广平,市商务局局长马道旺,市司法局局长龚继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谢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