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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公开选拔国有资产监督干部(副处级专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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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国有资产监督人员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名左右专职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说明

    专职监事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编制。主要职责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监管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选拔范围

    青岛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大学以上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公务员除外);从事国资、财政、审计、税务、财会等工作三年以上。

    4、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符合公务员录用的其他条件。

    资格要求

    1、市直企业、列为市直党委(党组)的中央、省驻青企业和其他国有、集体企业中,符合调任副处级公务员条件的。

    2、市各级事业单位任副处级职务两年以上的。

    3、市各级机关公务员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的。

    选拔程序和方法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评、组织考察和体检后,研究确定人选,并办理相关试用录用手续。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请携带青岛市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3张,于10月25日至11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到海尔路178号青岛市企业经营者评荐中心大楼302房间(联系电话88916828)报名。具体事宜现场解答。

                                                   公开选拔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人员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25日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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