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3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报名时在岗,2024年合同期满的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8日0:00至2023年11月21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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