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9-10 22:12:16

  根据公务员法、《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7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我市区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5、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9月19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19年9月18日15:00-9月20日12:00。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点击“报名及成绩查询”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尽快往遴选机关邮箱提交《报名表》。因《报名表》上传不及时,导致审核不通过,结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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