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翁鲁敏同志在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0-8-17 11:35:38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翁鲁敏
(2010年8月5日)
同志们:
市委决定,从8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做好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刚才林琳同志就这次竞争性选拔的有关安排作了通报,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在中央和省委出台《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的背景下开展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对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高度重视。7月22日,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研究,市委张金如书记强调,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要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这项重大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适应绍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委六届八次全会作出了推进“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加快开发滨海新城等战略部署。刚刚结束的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又专门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五个加快”目标,这些目标任务的实现,关键要靠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胆选人、科学用人,力求在更大范围内发掘优秀人才,让更多状态好、眼界宽、能力强、敢冲敢闯、能挑重担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绍兴在科学发展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都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13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四分之一;到2015年,不少于三分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大推进竞争性选拔的工作力度。今年,全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已于7月中旬全面展开,省委明确要求,市县要联动跟进。目前,台州、丽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已基本完成,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的竞争性选拔工作也正在陆续启动。蔡奇部长在全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动员会上要求,尚未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市县,要抓紧部署启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一步形成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整体效应。
3、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从我市历年来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实践经验看,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干部群众较为认可的干部选拔方式;从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当前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对群众和社会各界愿望与期待的尊重和回应,也是我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的又一实际行动。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改革创新,正确把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新特点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完善的过程。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和借鉴其他地方有效做法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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