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集中公开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善于推动北区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科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科级领导班子活力。
二、公选职位及名额
区委确定3个副科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具体职位和名额为:
1、西宁市城北区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1名;
2、西宁市城北区马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3、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三、报名范围
区属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中符合公开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五)应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岗位担任九级职员满3年、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满2年以上;现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1、报考西宁市城北区马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位和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位的,应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业务;
2、报考西宁市城北区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经济和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业务;
报名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六)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任职时间可比同级干部放宽一年。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条件的人员,不累计放宽任职年限。
(七)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5、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五、实施步骤
西宁市城北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城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于11月2日前统一上报区公选办。个人自荐的,请携带报名资料到区公选办进行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8,经资格审查和调剂合格人数仍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资料:职位说明书、具体要求及报名表可在城北区人民政府网(www.xncb.gov.cn)下载。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城北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16K纸),近期2寸浅蓝底彩色证件照片7张。
4、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0年10月27日8︰30开始,到11月2日18︰00截止。报名地点:西宁市城北区集中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机关三楼区委组织部3027室)。
5、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先经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由区集中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格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参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审查合格者,凭相关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命制,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等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每个职位研究提出2名差额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八)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及试用
对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971—5507453(区集中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71-5507471 5507479
电子信箱:xy476@126.com
城北区人民政府网址:www.xncb.gov.cn
城北区集中公开选拔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