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全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我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州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决定面向全省、全州、全县公开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都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4名,其中:
都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省内);
都兰县文物管理局局长1名(省内);
都兰县反贪局副局长1名(州内);
都兰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县内)。
二、报名范围
省、州、县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五)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任科员满二年,或任科员、办事员累计满四年(其中,任科员须满一年),或任办事员满五年。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六)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任职时间可比同级干部放宽一年。同时具备上述一项以上条件的,不累计放宽任职年限;具有与所报考职位相对口的专业学历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
(八)对任职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说明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况。
四、公选程序与实施步骤
公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都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区(单位)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将报名者资料汇总后统一报县公选办(都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个人自荐的,报名资料寄送都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和调剂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职位说明书及报名表可登录都兰党建网(www.hxdldj.gov.cn)、都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xdlx.gov.cn)下载。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都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各两份,近期2寸浅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报名时间:从2010年10月10日8:30开始,到10月20日18:00截止。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命制,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等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对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 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每个职位研究提出2名差额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经差额票决,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七)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977-8231300
监督电话:0977-8232402
传
真:0977-8231300
通讯地址:青海省都兰县察汗乌苏镇新华街18号
海西州都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