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秩序,明确相关政策界限,依法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8月12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范围,将适用范围确定为三类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
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秩序,明确相关政策界限,依法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8月12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范围,将适用范围确定为三类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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