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二、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任正科级满1年(2005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或任副科级满4年(2002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的国家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凡有规定不得晋升职务者,不予报名。
三、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填报,即不得更改。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公开选拔职位准予参加笔试的人员应不少于10人,否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若报考职位被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截止报名之后的三天内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由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
3、笔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要求,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个科目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取前6名参加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每人进行20分钟左右的演讲,个人演讲结束后,评委向演讲者提出问题并请演讲者当场回答。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选任职位单位的部分干部或有关干部参加旁听,在听取演讲后对演讲者进行民主推荐。
5、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决定任命。根据考察的情况,按干部任免的有关程序,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示。经考察,认为没有合适的拟任人选,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可以取消该职位的选任。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力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的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其职务,取消试用职务的待遇,回原岗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7年3月16日至20日在鹰潭市委党校教学楼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鹰潭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提供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时间证明。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07年3月24日在鹰潭市委党校教学楼统一笔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07年4月初在鹰潭市委党校教学楼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准考证请分别于3月23日下午、3月30日下午到报名点领取。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6432297,市委党校报名点7035002。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200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