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黟县在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注重”, 逐步实现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初步形成了重民意、凭实绩、靠竞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考试内容注重“科学”。 为了避免“高分低能”的现象,把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际能力的人选拔出来,黟县坚持“考实、考活、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注重对岗位适应能力的测试。笔试内容委托外地考试中心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并补充了经济、法律、文学、历史、党建、县情等多方面考试内容,题型多样,内容丰富,侧重考察综合知识水平和理论功底,使试题更加贴近岗位、贴近实际,使真正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干部有充分展示才华的空间。
二是考官评分注重“公平”。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试题阅卷、统分、登分等工作由命题单位负责。在面试中,从外地邀请具有丰富面试经验的领导、专家来黟任“专家组”考官,负责编制面试试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来因素干扰。对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时,由“专家组”考官统一评判标准,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在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实际得分,并当场公布,确保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得到了考生的充分认可。
三是选拔监督注重“严密”。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实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强群众监督,采取列席旁听的方式,在面试考场设立旁听席,邀请县领导、拟选拔职位单位主要领导、考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两代表一委员”等列席旁听面试全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考察结果注重“公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在干部考察员队伍中抽调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年度考核评优、立功受奖,基层工作经历、中层干部任职经历、群众测评情况等内容,充分考虑干部的工作业绩、任职经历和群众公认程度,体现了“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