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委研究并报经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团市委副书记1名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3、市农牧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
4、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5、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6、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所规定条件的在职干部,可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积极组织、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公选。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其中竞选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需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任职期限计算至2010年10月31日;
3、年龄在45岁以下(其中竞选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0岁以下),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记录为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此次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试用与任职的程序进行。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5日-2010年10月15日
2.报名地点: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传真):0891-6324650
3.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拉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