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职位
1、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1名(要求是女干部);
2、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1名;
3、自治区团委副书记1名(要求是回族干部);
4、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1名;
5、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
6、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副局长1名;
7、自治区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1名。
以上职位中,选拔的女干部不少于1名,回族干部不少于4名。
二、报名的条件和资格
1、报名人员限于具有宁夏户籍且在宁夏工作的人员。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治区团委副书记的人员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职务一年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处级职务四年以上(2003年1月1日以前任职),或担任正副处级职务累计三年以上(2004年1月1日以前任职)。现任自治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的中层正职和自治区国资委管理、地级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政正职并任职一年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任职)。报考自治区团委副书记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任职)。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2月10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
自治区各直属单位和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宁各单位参选者报名地点: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西夏区朔方路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302室)。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参选者报名地点:各市委组织部。
3、报名要求:
(1)除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需明确报考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可报具体职位,也可不报具体职位,如报有具体职位仅供组织参考。
(2)报名者需准备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报名者须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详情,请查询《自治区党委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咨询联系电话:0951-2077076
自治区党委
200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