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创新用人机制,结合和田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和田地委同意,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疆公开选拔7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7名)
共青团和田地委副书记1名(汉族)
和田地区档案局副局长1名(维吾尔族)
和田地区粮食局副局长1名(维吾尔族)
和田地委党校副校长1名(汉族)
和田地区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民族不限)
和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维吾尔族)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副院长1名(维吾尔族)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踏实肯干,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有实绩。具有胜任报考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报名资格
(1)在全疆所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单位除外)在职人员且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65年9月30日后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共党员,性别不限。
(3)身体健康。
(4)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和具体职位规定的特殊要求。
3、特殊要求
(1)共青团和田地委副书记,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9月30日后生),任正科级满1年或副科级4年以上。
(2)和田地委党校副校长,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和田地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应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双语”水平。
(4)和田地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副主任,应具备相应专业(包括预防医学、临床医疗、公共卫生、药学等专业)。
(5)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副院长,应具有卫生医疗系统中级以上职称。
三、选拔程序和日程安排(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9月1日)。通过新疆党建网、和田日报、和田电视台、和田广播电台、和田玉龙网、和田信息网及各县(市)的新闻媒体播发公开选拔公告。
(2)公开报名(9月1日至9月15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属于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所在单位或系统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属于个人自荐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或系统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同意。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并填报《报名登记表》。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10人的,取消该职位公选。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报名方法:地直单位报考者,可到和田地区公选办(设在地委组织部)报名;各县(市)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于9月14日前统一上报;外地报名者,可通过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3)资格审查(9月16日至9月20日)
根据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由和田地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外地报考者,须于9月20日前携带报名资料到和田地区公选办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4)笔试(9月26日)。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组部《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考试大纲(试行)》为依据。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试卷用汉、维两种文字印制。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10月10日至10月12日)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包括并列名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分竞职演讲、现场答题两个环节进行。面试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包括并列名次),并公布人员名单。
(6)民主测评。由和田地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得分占总成绩的20%。
(7)组织考察。发布考察公告。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综合评价实行量化计分,得分占总成绩的20%。
(8)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报和田地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和田地委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9)试用与任用。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和田地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和田地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开选拔日常工作。
2、成立和田地区公开选拔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
3、和田地区纪检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五、其他有关事项
详情登录:“和田玉龙网” http://ht.xjkunlun.cn
“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
联系电话:0903—2022463 传真:0903—2024172
邮箱地址:xjhtzzb@126.com
联系人:谭华、卡哈尔•阿帕尔、敬菊林
通讯地址:和田市昆仑路1号,和田地委组织部(和田地区公选办221室),邮政编码:848000。
和田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0903-12380
和田地区纪检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03-2038976
本公告由和田地区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和田地区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和田地区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