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规定,阜康市委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民族、性别不限)
1、阜康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
2、阜康市农牧机械局副局长1名
3、阜康市少工委专职副主任1名
4、阜康市天池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5、阜康市职业中专副校长1名
二、公开选拔人员的条件与资格
(一)选拔范围:
所有职位面向全疆选拔。报考范围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1、职位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阜康市少工委专职副主任职位报名人员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具有干部身份,且工作4年以上(含4年),其中少工委专职副主任职位,可放宽为2010年前(已转正定级)招录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且具有两年工龄。
3、年龄和工龄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9月18日。
三、职位相应条件
1、阜康市农业局副局长: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农业类专业毕业。
2、阜康市农牧机械局副局长: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修理专业毕业;或者在农机管理岗位上工作满四年工作经历。
3、阜康市少工委专职副主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思维活跃,有开拓创新意识。
4、阜康市天池信息中心副主任: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毕业,且具有三年以上计算机信息网络工作经历。
5、阜康市职业中专副校长: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教育行政管理类专业毕业;或者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或者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6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在《新疆日报》、《昌吉日报》、昌吉党建网、西部庭州网、阜康市政府网和各县(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及《简章》。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3日至9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阜康市政府办公楼一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地址:博峰街路10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报名者可以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下同>),也可以邮寄的方式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阜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20:00时。
4、报名要求: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少于8人。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任职文件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3)自荐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确认其报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组织推荐报名需出具当地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推荐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4)须持按所报职位填写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的《阜康市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者可登录昌吉党建网、西部庭州网和阜康市政府网站下载《阜康市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阜康市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三)笔试。报名资格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试卷统一采用汉语命题,汉语答卷。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各计100分,并按40%计入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阜康政府网站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面试用汉语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计分为100分,并按5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试者不得进入群众评议环节。
(五)群众评议。进入群众评议人员对拟竞选岗位进行演讲,演讲不超过5分钟。群众评议计分为100分,并按10%计入群众评议成绩。
(六)体检及组织考察。按笔试、面试和群众评议得分权重4:5:1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向社会发布考察预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召开公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各职拟任人选建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考察拟选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任职。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章程办理任用手续,新任职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阜康市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开选拔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3、阜康市公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职位报考,并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六、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中需要公布的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昌吉党建网(cj.xjkunlun.cn)
西部庭州网(www.cj.gov.cn)
阜康市政府网(www.fk.gov.cn)
联系电话:0994-3230519(阜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994-12380
传 真:0994-3222517
通信地址:阜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邮 编:831500
联 系 人:李发辉 王康
阜康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8月31日
2010公开报名名表.xls新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