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开推荐选拔部分市管正处级领导干部公告》发布后,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高度关注。为此,本报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
问:开展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这次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是市委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断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好配强市直部门领导干部队伍,积极慎重作出的决定。这次是我市自1999年以来第11次面向社会公开推荐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推荐选拔,正是贯彻落实去年下半年中央出台的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及今年省委相关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到2015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占1/3以上。
二是探索创新选拔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方式。本次我市拿出了市审计局等5个重要岗位的正职位置来公开推荐、竞争性选拔,既是总结继承了我市历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经验,更是扩大民主,进行市委全委扩大会来民主推荐选拔拟任人选的提名权方式创新和探索,在大多数人中选人,扩大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通过给干部提供竞争的机会和展示的平台,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有利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也有利于通过竞争的机制,改进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把组织提供岗位与干部个人意愿结合起来,促进干部队伍有序、合理的流动,让竞争来配置干部资源。
总之,我们希望通过搭建一个更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平台,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从而为加强我市领导班子建设,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组织支撑。
问: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德才、能力和实绩,不拘一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的具体安排?
答:这次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主要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已经在惠州日报、惠州市人民政府网以及惠州党建网等媒体和网络上进行公告。根据安排,整个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基本结束。具体分十个环节进行:一是发布公告;二是接受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三是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民主推荐各职位正职初步人选;四是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差额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五是市委 “五人小组”会议或市委常委会议等额确定拟任人选考察对象;六是公示考察对象人选并组织全面考察;七是征求市委委员意见;八是拟任人选作专题发言,市委常委票决产生拟任人选;九是任前公示;十是按法律、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问:与往年的公选相比,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有哪些新特点?
答:与以往的公推或公选相比,这次的公开推荐选拔有几个创新的地方:首先是公开推荐选拔的领导职位层次更高。以往的公推公选一般仅限于副处级领导岗位,这次推出的5个职位全部是正处级领导岗位,而且都是市直部门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职能部门,充分体现了市委发扬民主、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决心。其次是创新初始提名推荐方式。本次公开推荐选拔,由全委会成员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市委全委(扩大)会,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第三是增加了竞职发言环节。在市委常委会票决环节,我们将提前向市委常委提供推荐人选的简要情况,在组织部门介绍考察情况的基础上,让每个职位的拟任人选分别进行述职发言,最后由所有到会的常委无记名票决产生拟任人选。这在我市是第一次,有助于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四是将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引入公开推荐选拔过程,这也是这次公开推荐选拔的一大特点。这次公开选拔既接受组织推荐、领导推荐、群众推荐,又鼓励个人自荐,四种推荐方式,彰显个人民主权利。惠州干部队伍中不乏有激情、想干事创业的人,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就是要为这些真正“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公开的渠道和平台,通过群众推荐或干部毛遂自荐向组织表达意愿,对党委和组织部门来说,这也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
问:这次公开选拔的5个职位都是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领导职位,对这些职位的资格条件有什么具体要求?现任市直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可以被推荐或自荐参与选拔吗?
答:这次拿出的职位不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重要性上来说都体现了市委的决心和魄力。也正因为这些职位比较重要,才更要探索和尝试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去挑选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善于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干部来担任。在资格条件设置上,除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要求推荐人选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2周岁以下,必须是中共党员和3年以上党龄等。应该说,这些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充分体现了“广纳群贤、不拘一格”的选人用人胸怀。
符合条件的其他市直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可以参与这次公开推荐选拔。
问:资格审查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答:这次公开选拔,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市“公选”办将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不能晋升职务的,如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报名不予受理。
问:今后这种竞争性的选拔方式是否会逐步制度化和常态化?
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去年下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其中要求到2015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1/3。省委办公厅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对“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就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初我们出台了《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近日,又先后出台了《惠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近期还将召开组织部长座谈会,全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不仅委任制领导干部选拔要加大竞争性选拔比例,今后市直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原则上也要通过以竞争上岗为主的竞争性方式选拔干部。应该说,公开选拔、公开推荐、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今后将逐步走向制度化和常态化。
问:这次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将如何加强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答:最近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配套下发了其他三个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法规性文件,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市委组织部专门印发了 《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守则》,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包括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请托人等各种方式搞拉票行为,等等。这次公开推荐选拔,经审核后列入符合资格名单的人员必须与组织签署“不拉票”贿选承诺书。如果有违反“十严禁”行为的,一经发现,被推荐人取消资格;已任职的,先免去现职,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其他党员干部有上述违纪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我们非常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和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对我们的干部选拔工作给予监督,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监督举报电话是12380。
问:《公告》发布后,听说干部群众反应强烈,有部分同志想参与但有些思想顾虑,对此您怎么看?
答:据我们了解,部分同志的思想顾虑主要表现在:一是怕领导和群众认为自己报名是想争官要官;二是有些单位业务骨干认为不参加公选也有机会晋升;三是怕竞争不上“丢面子”。其实,大家完全没必要有这些思想顾虑。对于参选者而言,参加公开推荐选拔是展现自身能力素质、积极进取的表现,这同伸手要官有本质的区别。当然,大家都知道,竞争就有胜有负。参与竞争,接受挑战,是对自己实力的检验,即使没能成功,对自己也是一个锻炼,可以使自己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这也是一种收获。同时,也让党委和组织部门从更广的层面上了解和认识干部。过去有的干部参加公选,虽然当时没有选上,却崭露头角,为以后创造了机会。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对参加公开推荐选拔的干部给予热情的支持和鼓励。
本报记者谢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