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昆明市委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寻甸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识人选人的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昆明地区公开选拔部分领导干部。
一、公选的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10名:中共寻甸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寻甸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寻甸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寻甸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寻甸县副科级管理人员4名(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筹〕副主任1名,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和商务局〔筹〕副局长1名,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筹〕副局长1名,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筹〕副局长1名),寻甸县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1名(副科级),寻甸县中学校长(寻甸县职业中学校长)1名(聘用制,聘期3年)。
二、报考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范围
具有昆明地区常住户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规模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资格条件及第三项规定的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
4.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职位要求
1.报考中共寻甸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须熟悉县情和县委政府发展思路;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写作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2.报考寻甸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的须熟悉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知识;有城市规划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城市建设与开发管理经验,熟悉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
3.报考寻甸县教育局副局长的须熟悉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了解国内外教学发展情况及国家、省、市教育改革思路。
4.报考寻甸县水务局副局长的须熟悉水利建设规划及管理工作,有水务及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报考寻甸县副科级管理人员职位(一)(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筹〕副主任)的须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工业领导工作经验,熟悉工业工作业务;有一定的工业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6.报考寻甸县副科级管理人员职位(二)(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和商务局〔筹〕副局长)的须熟悉经济、金融、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业务,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县域经济管理,有企业经营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经历;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7.报考寻甸县副科级管理人员职位(三)(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筹〕副局长)的须有一定的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知识;有城市规划及相应职称;有一定的城市建设与开发管理经验,具备与时俱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和把握城市规划未来的长远眼光;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8.报考寻甸县副科级管理人员职位(四)(寻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筹〕副局长)的须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有劳动、人事、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9.报考寻甸县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的须熟悉行政法律知识;有从事执法工作或相关法制工作经历及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10.报考寻甸县中学校长(寻甸县职业中学校长)的须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公选的方法步骤
经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聘)用、任前公示等程序,合格者由寻甸县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任(聘)用,办理任职(聘用)手续。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基础上,由县委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依据为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报考范围、资格条件、职位要求。在公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为保证每个领导职位之间公开选拔的机会均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者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题范围、要求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并结合岗位专业知识命题。笔试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寻甸县,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委公选办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面试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县委公选办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以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为准),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公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决定任(聘)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县委公选办提出拟任(聘)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未被任(聘)用的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列为相应职务层次的后备干部,其余人员列入我县人才库。
按照有关规定,讨论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
对决定任(聘)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任职(聘用)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任职(聘用)手续。本次公开选拔任(聘)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或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中共寻甸县委公选办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学历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两份;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同时填写《寻甸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可到中共寻甸县委公选办领取,也可登录“寻甸党建网”网址:www.xddj.gov.cn下载。
(二)报名起止时间:
8:30-17:00。
(三)报名地点:中共寻甸县委办公大楼205室。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寻甸县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中共寻甸县委公选办地址:中共寻甸县委办公大楼205室
邮编:655200
电话:(0871)2668162
传真:(0871)2665922
电子邮箱:gbk@xddj.gov.cn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公选办
200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