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池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0年河池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中部分任职资格及职位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各职位公开选拔报考年龄条件由原来的“XX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调整为“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二、各职位公开选拔报考资格条件由原来的“须任副处长级职务(或相当副处长级职务)”、“须任正科长级职务(或相当正科长级职务)”、“须任副科长级职务(或相当副科长级职务)”,调整为“须任副处级职务(或相当副处级职务)”、“须任正科级职务(或相当正科级职务)”、“须任副科级职务(或相当副科级职务)”。调整后的“相当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级”职务主要是指未定级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管理的层次参照公务员单位进行比照得出的职务层次。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的中层职位比照科级,中层以下干部比照科员级。县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科级,单位领导班子以下干部比照科员级。乡镇未定级的事业单位干部比照科员级(在科员级的比照中均要求符合科员定级的年限学历等有关规定)。
三、返乡(在乡)创业优秀人才报名资格由原来的“参加选拔的返乡(在乡)创业人员,应为企业法人”调整为“参加选拔的返乡(在乡)创业人员,应为企业法人或产业协会法人”。
四、资格审查中由原来的“外出务工或返乡(在乡)创业报考人员还要提供务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当地经贸部门出具的投资规模、用工证明、法人代表证书等证明材料”调整为“外出务工报考人员还要提供务工合同及能证明其职级的材料,返乡(在乡)创业人员还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五、公开选调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由原来的“(1)学士及以上学位;(2)中共党员;(3)初级职称以上。”调整为“(1)学士及以上学位;(2)中共党员。”
六、公开选拔宜州市乡镇人大主席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瑶族,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并具有2年以上党龄。”调整为“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七、公开选拔宜州市民族事务局局长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熟悉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调整为“熟悉国家有关民族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八、公开选拔宜州市党史办公室主任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调整为“熟悉党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中共党员。”
九、公开选拔宜州市乡镇党委委员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城市规划或工民建、旅游、医疗卫生等专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中共党员并具有两年以上党龄。”调整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
十、公开选拔宜州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经济管理类、商务贸易类、金融类、市场营销类等相关专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项目策划、项目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矛盾及应急事件的能力。”调整为“有一定的项目策划、项目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
十一、公开选拔东兰县科技局局长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科技工作经历或者乡镇领导工作经历,中共党员”调整为“了解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
十二、公开选拔东兰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或卫生法等专业;有卫生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整为“了解国家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十三、公开选拔东兰县绿化办主任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熟悉国家林业政策,有林业专业知识或者林业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整为“熟悉国家林业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十四、公开选拔凤山县社会科学办公室主任具体岗位条件由原来的“哲学或社会科学专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强。”调整为“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强”。
河池市竞争性选拔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