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金华市人事局
关于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金市组通〔2010〕33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根据金华市委组织部、金华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机关部门国家公务员选调工作的通知》(金市组通〔2005〕9号)、《关于印发〈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范围、程序〉的通知》(金市组通〔2005〕2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根据市机关部门(单位)申报的需求计划,经审核,本次市机关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48名,具体职位详见《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范围。本次选调面向我市所辖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进行。其中:金华市中级法院面向全市基层法院选调,金华市公安局面向公安系统外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选调。
2、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在县(市、区)或乡镇机关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0年6月30日);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金华市公安局职位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5)身体健康;
(6)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选调职位的具体范围和条件,详见《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三、公开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7月15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金华日报上刊登《金华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公告》,同时在金华人才网上发布《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0日,地点:金华市政府一楼大厅。
用人单位各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选调职位报名工作。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张及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在金华人才网下载),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本单位同意,并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及时在金华人才网上公布,有关报考人员可按资格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时间:7月31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以及调研综合、文字表达等能力的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8月15日前。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考职位计划数5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有关规程另行发放。各单位确定面试地点后,于8月1日前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面试实施4天前,面试入围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送交有关选调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送交书面证明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并将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应在面试实施1天前送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市公安局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其他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选调计划数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
5、体检和考察。金华市公安局职位需进行体检,其他职位不进行体检。金华市公安局职位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其他体检标准,按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金华市公安局共同进行。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
6、讨论决定。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提出选调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
7、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有关事项在金华人才网上公布。
四、工作要求
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是优化市机关公务员结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公开选调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传递、回收工作。对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组织,市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联系电话:82469337 、82469551
监督电话:12380
金华人才网网址:www.jhrcsc.com
附件:1、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下载)
2、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下载)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金华市人事局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