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
关于开展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通知
市委〔2010〕20号
各县(市、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市委决定,在近期开展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职位
(一)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职位(共8个)
金华广播电视大学(浙江贸易学校)校长1名(正处级);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金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金华市建设局总工程师1名;
金华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
金华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
金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金华市红十字会副会长1名。
金华市建设局总工程师职位面向浙江省范围选拔,其他职位面向金华市范围选拔。
(二)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共31个)
1、婺城区3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面向村居干部)、乡镇党委委员、区经贸局副局长各1名;
2、金东区3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2名(其中1名面向村居干部),团区委副书记1名;
3、兰溪市4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名(面向村居干部),市文联副主席、市建设局副局长各1名;
4、东阳市3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面向村居干部)、市规划局(人防办)总规划师、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各1名;
5、义乌市3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面向村居干部)、市建设局总规划师、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各1名;
6、永康市2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面向村居干部)、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各1名;
7、浦江县3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3名(其中1名面向村居干部);
8、武义县7个:乡镇党委委员2名(其中1名面向村居干部),县经贸局副局长、县经济协作办公室(招商局)副主任(副局长)(事业)、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建设局总规划师、县交通局总工程师各1名;
9、磐安县3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2名(其中1名面向村居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文字综合)1名。
以上职位中,婺城区经贸局副局长、兰溪市建设局副局长、东阳市规划局(人防办)总规划师、东阳市交通局总工程师、义乌市建设局总规划师、义乌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永康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武义县经贸局副局长、武义县建设局总规划师、武义县交通局总工程师等10个职位面向浙江省范围选拔;武义县经济协作办公室(招商局)副主任(副局长)、武义县农业局副局长等2个职位面向金华市范围选拔。
(三)公开选拔市机关科级领导职位(共3个)
1、金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1名;
2、金华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副处长1名;
3、金华市交通局运输安全处副处长1名。
以上职位面向金华市范围选拔。
(四)公开选拔国有企业领导职位(共5个)
1、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3、金华市国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4、永康市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副总经理1名;
5、永康市鑫茂物流公司副总经理1名。
以上职位面向金华市范围选拔。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2、各职位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金华市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动员会议,在省、市级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按照属地推荐报名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统一报名、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仅限金华市外报考人员)相结合的推荐报名方法。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核。由市县两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数比例不足10:1的,则取消该职位的竞争选拔计划。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以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它职位。资格审核标准由市县两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具体审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进行。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应试者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领导能力的测试。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县处级领导职位按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他领导职位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7、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任用人选。对委任制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经考察未能任用的人选,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列为后备干部。
8、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部分职位的选拔程序根据职位要求由县(市、区)、市机关有关部门另行设定。
四、组织领导
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成立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本次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也要专门成立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这次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定上来。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了解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目的意义、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基本程序,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考,积极参与竞争,自觉接受组织挑选。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圆满完成。
市县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部署,所需经费由财政核拨。
中共金华市委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