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广西民族大学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在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中,总体评价满意率名列全区高校前茅。认真总结已被实践证明的好做法、好经验,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高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领导保证,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党委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科学理论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度,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坚持标准,规范程序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四个注重”:一是看品德,以德为先,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二是看潜质,大力选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高知识层次干部和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对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四是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与此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认真抓好推荐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基础性环节,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为选准用好干部、提高公信度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创新机制,扩大民主
坚持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坚持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制,在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时,全面推行全员竞聘上岗,把除了选任制以外所有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校进行公开招聘,营造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环境,努力解决选任干部视野不宽、渠道单一、用人标准论资排辈、干部出口不畅等问题,真正建立起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机制。同时,在竞争上岗的全过程中,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
一是积极拓展群众知情权,做到干部选拔的职位、标准、程序和结果“四公开”,增加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着力扩大干部群众参与权,做到“三推荐一测评”,即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竞聘。同时召开竞聘大会,在竞聘演说、答辩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让干部群众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深的程度上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
三是刚性规范群众选择权,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考察干部时重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把群众“同意不同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始终尊重民意、顺从民意,真正把选人用人的权力赋与群众。
四是切实落实群众监督权,专门成立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纪检部门参与干部考察工作,并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写出廉政鉴定意见;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等,保证教职工享有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权利。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选人用人公信度,既体现在干部选拔上,更体现在管理使用上。从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岗位意识着眼,积极探索建立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上面向全校教职工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不仅与岗位津贴分配直接挂钩,而且作为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保障作用,健全完善监督工作联系网络。提拔领导干部均由组织部门领导征求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意见,同时纪检部门参与干部的考察工作,并由纪检部门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写出廉政鉴定意见。在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过程中,专门成立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等,接受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约束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