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日),备受瞩目的贵阳市2010年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县级职位面试工作在金阳会议中心举行。本次面试采取“大评委制”,135名群众评委参与了面试。(人民网)
目前,为了提高各种考核的公信度,各地在发扬民主方面进行了一番有益探索,纷纷引入群众或工作对象担当评委,将考核置于“阳光之下”。这种作法,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俗话说得好:“群众心中自一杆称”,你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作为服务对象当然最有发言权。
但是,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引入群众当评委,这还是头一次听说,先不论这种作法好与不好,首先,看到这则消息就让人思考一番、议论一番。但是,这种做法合不合理呢?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呢?
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去年底,中央分布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其中第一大点中的第二小点就提到,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充分发扬民主。因此,贵阳市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引入群众评委,正是在《规划纲要》指导下进行的一项创新。
这种操作方式有可取之处。此次面试设立了9个面试评委组。每个面试评委组由15名评委组成,其中领导和专家评委7名、群众评委8名。领导专家评分和群众评委评分满分均为100分,评分比例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80%和20%。这种方式,即引入了群众评价机制,又充分发挥了领导和专家在当中发挥的作用,使评价结果比较科学。
但有些环节还需进一步完善。此次创新虽然进一步扩大了民生,但是,由于刚开始起步,当中不免有些环节还需进一步商讨。如群众评委确定方面,要求是“两代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一委员(政协委员)”及公选职位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组成,这就有可能造成群众意见被代表现象发生,如有些可以就让单位职工代表参加等。还有就是群众评委评分所占分会等等,都需进一步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