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6月26日报道,遂宁船山区实行实名制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在票决环节实行“两票制”决定干部任免。当天票决时,除常委有权投票外,部分普通党员也能投票。这就是“两票制”,即选票分A票和B票,其中A票由11位区委常委填写,权重比为60%,B票由随机确定的12名 “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各1人填写,权重比为40%。
[即时评]
党管干部,在党的各类相关文件里,对如何选拔干部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有些人却另起炉灶,任人唯亲,群众议论纷纷,怨声载道。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些地方破坏了公开、透明、公正地选拔干部的规则,搞“暗箱操作”。有些领导干部买官卖官;有些领导干部热衷搞小圈子、关系网。一言以蔽之,“暗箱操作”让公众失去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河南省几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等案件,不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吗?
如果权力没有制约,就会像脱缰的野马,肆意妄为,为非作歹,最终伤害的注定是公众利益。公开选拔、使用、监督干部,可以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为了避免权力“撒野”,就应该从官员准入这个源头上管住它。权力只有在公开和透明的阳光下才不敢腐败,至少不敢无法无天。
选拔干部需要公开透明,而“两票制”在票决阶段进行创新,克服了干部选拔过程中“暗箱操作”的弊病,值得肯定。当然,仅仅是票决阶段的改革,并不能完全保证选拔干部的公正透明,只有选拔出合格的候选人才能保证票决的公正性。事实上,船山区从2008年开始探索实名推荐公开选拔,按照“谁提名、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个人、10人以上干部职工联合等,均可作为提名主体参加实名推荐,避免了领导干部推荐候选人不署名造成的不负责、看关系、随意推荐现象。
实名推荐与“两票制”相结合,确保了干部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正如参加了票决的普通党员谢成宇所说:“从旁听常委会,到参与常委会投票,我觉得船山区委真正把‘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