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南京等各地纷纷试行公开选拔党外干部,这种“集中公开选拔”党外干部的新模式的“存活性”究竟如何呢?笔者认为,“集中公开选拔”是党外干部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好模式,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集中公开选拔”提升了公信力
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是执政的根本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公共权力的公共权威及其公信力的建构与维护更多地取决于公众的积极认肯、主动信赖和自愿服从。湖南省、南京市“集中公开选拔”党外干部的最大亮点是“集中”,增多了报名者的数量,放宽了报名者的范围,创新了过去只“公开”而少有“集中”的选拔方式,为党外干部开辟了直接性、批量化的“专门渠道”,这不仅成为社会舆论和新闻传媒广泛关注的焦点,同时也得到了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无论是在选拔对象的人员数量和参与度上,还是对社会传媒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上,都远远超过以往的选拔工作。这说明“集中公开选拔”是主动跳入人们的视线,能主动吸引人们关注的“眼球”,进而对“集中公开选拔”产生好感,并积极参与其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报名参与选拔;媒体舆论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选拔工作,并参与发挥监督作用)。如此一来,可以说“集中公开选拔”工作就是在人们的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中来完成的,人们自然就产生了一种主动信赖和自愿认可的积极心态,从而提升了对公共权力(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集中公开选拔”增强了有效性
“集中公开选拔”带给党外干部最直接的信息是“机会多、可能性大”,这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就如民进南京市主委朱晓进在选拔当天所说:“我们今天一共来了25个人,现在还在跟民进省委联系,要让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委员都来报名”。其次,“集中公开选拔”报名人数多,竞争性强,能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的提升竞争性与公平性,防止营私舞弊、“暗箱操作”,促使党和政府在激烈的竞争机制下选拔到真正优秀的领导干部人才。同时,“集中公开选拔”还有利于统一考核、统一选拔、统一管理和统一培养,既大大增强了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有节省了选拔成本。总体来说,“集中公开选拔”符合党外干部工作的原则和目标,增强了选拔工作的有效性。
“集中公开选拔”助推了制度化
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重要任务,要更好地实现这一重要任务,必须依靠制度的保障。近年来,党外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未在机制和制度建设上有所突破。“集中公开选拔”不仅将为党外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一个较好的参考模式,更为重要是它将助推党外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走向制度化轨道,因为它对增强选拔工作本身的有效性,以及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都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应当将其广泛推广、形成制度,使之成为我们党选拔党外干部的一种常态化模式。显然,这也将推进整个党外干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还将有力反驳一些消极的社会观点(共产党政权清一色的观点,“无知少女”的观点,民主党派无用论的观点,党外干部有职无权的观点等)。
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人民政权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党外干部选拔工作是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一环。当前,我们党面临着社会深刻转型、分层加快,新社会阶层出现和发展的众多新情况,如何畅通我们党联系社会的渠道、增强整合社会的功能和团结社会新兴阶层都具有空前重要的战略意义。像“集中公开选拔”这种能够较大范围团结人才、汇集智慧、凝聚人心的新模式,应当积极地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