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3个职位需要填两个志愿,其他职位仅需要填一个志愿。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
“出生年月”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如1970.02)。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注明系科及专业,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按国民教育学历规定填写。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目中注明。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大 学 理学学士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
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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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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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大学理学学士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
在 职 教 育 |
研究生经济学硕士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主要工作职责”栏填写从事或分管的主要工作内容。
“分管部门人数”栏填写直接分管的部门具体人数。
“主要学习及培训经历” 栏填写中专学历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的相关情况及满3个月脱产培训情况。
“主要工作经历及分管工作情况”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区前面均应冠以省辖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规范的简称。凡担任过上级和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上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上级和本级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需在简历的最后隔行另段填写。其中报送省委审批任免的,只填写担任中央和省级有关职务的情况。如:
1980.09--1984.08 xxxxxxxxx大学学生
1984.08--1986.04 xx市xxxxxx镇党政办科员(主要从事xxxxxx)
1986.04--1988.05 xx市xxxxxx局科员(主要从事xxxxxx)
1988.05--1990.02 xx市xxxxxx局xxx科副科长(主要从事xxxxxx)
1990.02--1992.08 xx市xxxxxx局xxx科科长(主要从事xxxxxx)
其间:1991.09--1994.07 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2.08--1995.07 xx市xx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xxxxxx)
1995.07--1999.06 xx市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xxxx)
1999.06--2005.03 xx市副秘书长(分管xxxxxxxxx)
2005.03以后 xx市x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xxxxxxxxx)
“与本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简介”栏填写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如:
1992.08--1995.07 在x市x局任副局长、党组成员,主要分管xx工作
“基层工作情况(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哪些工作及年限)” 栏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情况。如:
1984.08--1986.04 xx市xxxxxx镇党政办科员(主要从事xxxxxx)
1995.07--1999.06 xx市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xxxxxxxxx)
“奖惩情况(什么原因? 受何种奖惩?)”栏填写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填写近几年年度考核情况。
“近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栏填写近年完成的主要工作。2010年苏州市竞争性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