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分站6月28日讯(记者 青琪 张后军)从7月起,凡是新提拔为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者,均要在公示期内参加一次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将取消任职资格。日前,在全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程中,湖南株洲县推出系列硬举措,作出大胆尝试。
考试不合格取消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考试对象为全县拟新提拔为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候选人员,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为主,包括法律法规、公共管理、经济常识、时事政策及县情概况等。任职资格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纪委和县委宣传部等联合组织,在干部任前公示期内集中举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任职资格及县委统一颁发的《证书》,而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当次任职资格。考试后,组织部门还将把个人考试成绩记入该干部的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系列硬举措助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除推行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外,株洲县还不断创新方法、丰富载体,在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理论调研文章大赛、党建知识考试、道德模范巡讲、书记带头讲党课等活动,并在每季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为树立典型,每年评选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和“十佳”学习型党员,在全县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为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株洲县还把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对于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株洲县要求其在学习考察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作业”。“作业”内容不但包括一篇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文章,还要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作一次考察情况报告。如果发生“作业”迟交、欠交或者不及格现象,则学习考察费用由本人部分或全部自行负担。
从外,株洲县还积极筹备,面向广大群众开设“渌湘大讲坛”,每月至少邀请知名外界专家学者或本土“学术明星”开坛授课一次,授课内容涵盖国学知识、文明礼仪、健康知识、科学技术等,力求形式新颖活泼,内容通俗易懂,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同时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