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更民主 考核干部更科学 选任监督更有力 |
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公众交出答卷 |
昨天上午,市委组织部召开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提拔一名干部,人选是怎样产生的?在职的领导干部,怎样进行考核?干部选任过程中,又有哪些监督举措?对于这些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部门一一给出了答案。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三推三考三扩大”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三会二查一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机制。
在干部选拔方面,根据干部类别的不同,正职人选实行党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凡是领导班子正职人选出现空缺,需要从副职中提拔任用的,都由党委全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推荐提名,产生考察对象预备人选;副职人选实行多元主体推荐提名,领导班子副职职位出现空缺,由组织部门事先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分管领导的推荐意见,考虑所在单位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的情况,并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职位配备的实际需要,经过综合分析比较,研究提出考察对象预备人选。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提名产生考察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干部选拔人选产生更加民主外,我市的干部选拔渠道进一步扩大。自2005年以来,我市已经先后开展4次市县联动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共推出381个职位,尤其是去年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还首次推出了县级政府副职职位。
与此同时,我市对干部德才素质和任期表现的考核也更加科学。
近年来,我市实施了综合考评、专项考核、跟踪考察三种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其中,综合考评主要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作出综合评价;专项考核主要是考察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的政治品行、能力素质、工作绩效等;跟踪考察主要是对重要人事调整后到任领导干部及试用期干部、交流干部、挂职锻炼干部的适岗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有效预防和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市委组织部还构筑了以“三会二查一追究”为核心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链”。会前报告、会前审核、会议列席这“三会”监督制度,加大了对下级党委(党组、工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组织监督和过程监督力度,得到了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肯定;《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和选人用人问题信访查核“二查”并重,有力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的正确履职。
市委组织部还就当前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及近期将要出台的有关制度作了通报。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围绕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差额选拔干部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和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重点,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