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广州官员被问责将要公开道歉!《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已获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原岗位犯错调职后仍要追究责任、问责后一年内不得提拔、党委领导也要问责等写入《办法》,其中官员被问责将被“责令公开道歉”成为一个亮点,也是国内创举。
广州市的问责办法,是问责制度化的进步,不乏国内创举的亮点内容。问责制,在各地“谨慎”而又“创新”地尝试着,尤其是问责的制度化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问责的效果也更多体现在制度的生命力之上。
去年1月,云南省委作出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拉开了该省领导干部问责的序幕。然而,“问责风暴”、“吏治风暴”劲刮的背后,仍然闪烁着长官意志的影子,缺乏制度的支撑。
其实,问责制度化才是关键的“风力源”。制度是问责的“加速器”,问责的威力靠“制度性发挥”。问责力度的增强,威慑力量就会增强;问责制度化、持久性,才能让问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问责是手段,强化责任心是目的;问责是手段,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目的;问责是手段,建立法治政府、效能政府、亲民政府是目的。达到这样的目的,离不开问责制度的建立、创新、完善以及有效执行。(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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