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A学组发[2009]7号)以及3月1日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部署,国资委党委的基层企业党组织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根据市委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党组织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企业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落实市委确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四个突破,打牢四个基础,全面加快某科学发展步伐”活动主题和载体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结合企业的生产和生存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增强企业活力,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着重把握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省、市委提出的“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注重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要坚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当前尤其要把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取得的实效抓紧抓好。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国资委党委基层企业党组织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和载体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安定有序地推进国企改革,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系民生、保稳定、促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深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指导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认识,真正把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
(二)增强发展能力。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和指导企业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着重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特别是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本领,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本领,提高灵活运用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提高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提出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的本领。
(三)解决突出问题。下大力气,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创新体制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创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调整企业内部结构,不断增强企业的活力,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推动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坚定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理清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国资委党委所属的66个基层企业的317个党组织(其中:党委17个、党总支30个、党支部270个)的5660名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是11个原处级企业党组织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欢迎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国资委党委基层企业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为半年左右,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底基本结束。
四、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根据中央《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根据企业的实际,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3月上旬至3月中旬):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抓好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两个环节:
1、调查摸底
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摸底,围绕科学发展观主题,设计有企业特色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和载体,确定符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企业的特点,制定实施方案,起草动员报告。实施方案和动员报告要征求国资委指导检查组的意见,并报国资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3月中旬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二)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下旬至4月下旬)。
3、搞好思想动员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企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宣传国资委党委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典型事例,着力营造企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舆论氛围。
4、学习培训
制订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国资委党委要对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安排专题讲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等问题,请委领导和有关专家授课。同时抓好面上的自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篇目。
5、专题调研
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分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力求找准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后,采用书面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人员的意见。
6、围绕科学发展开展解放思想讨论
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就如何增强企业活力,推动企业发展,保持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和谐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多种形式深入研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解放思想讨论成果交流会。
(三)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上旬)。
7、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在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责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同时,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8、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民主生活会后,在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报国资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组织群众评议
通过召开各车间、班组、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职工的评议意见,听取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评议意见。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
(四)第三阶段:整改落实(6月中旬至7月下旬)。
10、制订整改落实方案
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提出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对策。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要向参加评议人员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11、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执行力,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集中力量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12、完善体制机制
在回顾和总结企业多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体制机制,修订影响和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制度,逐步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企业今后一个时期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总体工作思路。
(五)后期总结(8月上旬至8月中旬):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总结报告、召开总结大会3个环节:
13、群众满意度测评
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企业党组织在党员和企业干部职工以及参加评议的部分代表中,采取书面测评、座谈会等方式,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14、形成总结报告
对企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15、召开总结大会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企业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国资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国资委系统基层企业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进行,按市委要求,成立国资委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尚宪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魏书校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各基层企业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
各基层企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领导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领导带头,搞好示范。各基层企业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围绕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检查,带头做好整改落实。国资委党委委员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三)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国资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派出检查指导组,加强分类指导,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分层指导;加强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了解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简报、网络等宣传阵地,交流各企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做法和经验,全面展示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进一步激发推动科学发展的热情好干劲,尊重宣传规律,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掌握节奏,注重实效,推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