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敏。现任公安部法制局行政法规处副处长。
王大敏: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认为这是对我所竞争的法制办副主任做好法制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这些指导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价值观方面,一个是方法论的方面,所谓党性、修养和党的作风它是表内的,党性的作风的内在体现,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所以在从党性的角度来说,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这是党性在法制工作中的最好体现。在作风方面,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在作风方面,就是指导我们法制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在立法工作中广泛的征求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我想指导意义最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如果我通过了公选担任了副局级领导干部,我将通过加强学习、积极实践、接受监督来提高自己。
王大敏:第二个问题,关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政府法制工作如何适应这一形势?首先,题目中所反映的现象是客观现象,我们应该正确对待,客观辩证的分析。我认为法制工作如何适应这一形势,首先必须坚持法制工作正确的方向,虽然说现在人们思想观念和思想方式呈现出多样化,这是既有好的一面,但同时我们也不排除思想观念对我们核心价值观、对我们党的主流思想意识形态的冲击,所以说在立法工作中,包括执法工作中,必须正确的对待现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式的多元化,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体系,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重要思想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最基本的前提。其次,才能谈得上法制工作如何这一形势。我想适应这一形势,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把握整个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在立法工作中,要广泛征求意见,在改变立法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做好利益的平衡,毕竟立法工作实际上就是权利、义务的分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道不同的利益群体,随着利益主题的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就要求法制工作特别是在立法工作中,要充分照顾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做到各方面利益要平衡兼顾、协调统筹。在执法方面,也同样需要我们照顾各方面的利益,要坚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起来,决不能为执法而执法,把执法仅仅当成一种管理社会的目的,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从人性化的角度改变执法方式,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需求。
王大敏:第三个问题,我想首先应该进行调查研究,到这些有不同意见的部门去听取他们的意见,看看他们到底对我有什么意见,然后根据他们的意见进行客观的分析,要反躬自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精神,如果确实我存在着创新精神不够,开拓意识不强这样的问题,我就应该加强学习,特别是像我被否定的单位学习,毕竟他们是从事业务工作,法制工作跟业务工作是紧密结合的,法制工作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业务工作服务的,他们处在第一线,所以应该向他们学习;另外,加强理论的学习,增强自己的创新意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创新意识不强,而是原则性强,灵活不足,就应该改变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我觉得坚持原则性是第一位,在原则性的前提下注意提高自己的灵活性。在这里,不仅在工作中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就是不仅要说不,而且要教他们方法。我们不能说你这个不合法,而且要给他们解释清楚,为什么不合法?而且要帮助他们如何把文件改好,这才是真正的服务。我想如果做到以上几点,一定会改善跟各部局的关系。
王大敏:对于如何处理集体上访问题。我认为第一点,首先要明确集体上访的性质,从题目反映来看,我认为这起集体利益纠纷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首先在性质上一定要搞清楚。
第二,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坚持两点:1、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2、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决不能因为集体上访而引发社会进一步的不安定因素。
第三,在具体的处理方法上坚持理性、平和、文明的处置方式、柔和的处置方式,在这样的处置方式下,就要求我们坚决地避免调动武力,特别是调动警力。当然调动警力不是说不可以,要维护现场的秩序,但是决不能使用武力、强制力来破坏人民群众的感情。在具体方法上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要派代表深入到群众中去,要听取他们的意见,听取企业和上访群众的意见,要关注他们的诉求,要向他们表示慰问,表示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对于有困难的群众,因为非法集资而生活一时困难的政府要加强救助,甚至可以代为垫资,给他们提供生活的必需品,帮他们渡过难关。我认为通过以上几个方法,就可以有效的处置这起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