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怀化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市纪委监察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办案、案件审理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资格条件
(一)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二)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办案、案件审理工作人员3名,限男性,具有怀化市或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司法等部门办案或案件审理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办案和组织查办或审理案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怀化廉政网(http://www.hnredstar.gov.cn/huaihua)、怀化党建网(http://www.hnredstar.gov.cn/huaihua)、怀化机构编制网(http://www.hhbb.gov.cn)下载《2015年怀化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体检与考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按照遴选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考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公示、试用和调入。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怀化廉政网、怀化党建网、怀化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18日。(仅工作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怀化市纪委组织部(市委第二办公楼三楼355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2719477。
(三)所需资料
《2015年怀化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证明复印件(公务员录用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单位提供本人在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所有材料及复印件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