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同意,区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区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2名区委改革办文秘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人数、条件和范围
(一)选调人数、范围
选调人数为2人,从全区机关单位中考选。
(二)公开选调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考具备参照公务员身份;
3.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4.32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一)发布选调信息。在岳麓区政务信息网、岳麓新闻网发布信息。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机关2栋111室,联系电话:88999668。
3.报名注意事项:(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区委办公室、区编委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下午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地点: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测试文秘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采取评委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定。
3.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重合成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选调人数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由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若递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由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结束后,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若确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试用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上班。
(九)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合格并报经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有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及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成立招考工作纪律监督小组,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举报监督电话:88999002,88999557)。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