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13名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常任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非常任委员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参与研究决定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体制、制度建设等重大问题,参与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非常任委员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工作方式为兼职。
二、应聘非常任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经常居住地为本市;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三)行政机关以外的法律专业人士和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其他行业人士,或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村、社区代表;
(四)身体健康,有能力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登陆中卫市人民政府网查询(http://www.nxzw.gov.cn/)
(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5月19日下午18时
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登录中卫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4年5月19日前寄或送至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866办公室。
(三)确定初选名单。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应聘条件和有关程序,确定初选名单;
(四)进入初选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依相关程序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任的,由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颁发聘任书。
联 系 人:李斌 邵宝艳
联系电话:7068810
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