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2月8日,大年初九的广州阴雨沉沉。
律师张新强在办公室里翻阅着手机,一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政治部的邮件打破了年后工作日里的平静。
邮件通知,他获得了到最高法参加面试的资格。
2013年12月,最高法面向社会招聘2名局级、3名处级干部。张新强是195名报名者中的一员并成功进入了25人的面试名单。
不过,他在最后阶段惜败。随着3月18日最高法公告发布5名入选者,这场为期3个多月的公开招聘宣告结束。但对于行走在“开门选人才”这条路上的最高法而言,也面临来自外界的质疑。有专家说,法院系统内的逐步晋升才更加符合法官职业化的角色定位。
最高法“开门”选拔人才的困境在哪里?这种选拔人才的方式又是否能延续下去?
7对1的面试考核
看到最高法招聘的消息,其实是个意外。
去年12月,这位曾参与许霆案二审阶段辩护的律师在一家法制类媒体官方微博上,第一次看到了社招公告。“充满吸引力。”张新强回忆当时的感受。随后,他将材料邮寄到了最高法政治部。
2月14日早晨7点半,张新强准时出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院的最高法门前,走进办公一区的一间休息室后,他看到已经有三位竞聘者正等待面谈。
此时,已距他寄送材料过去了两个月。这些应聘者角逐的是最高法此前从未向社会公开选拔过的局级职位—最高法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空旷的面试房间内,7位考官围坐在一张方桌的另外三边,面谈室后方还设置了一排座位,留给了媒体。
来自四川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韩旭抽中第一个参与面谈,他回忆,面谈共设置了三道问题。“第一题是根据个人经历谈谈基本情况,以及从事这项工作的长处和短处、优势和劣势;第二主要是从审判管理的层面考查对于司法公开问题的认识,面试者要谈对于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问题的看法;第三主要是谈如何防范冤假错案。”
上午10点,面谈结束。当晚8点左右,刚从北京返回广州、还没走出新白云机场的张新强就接到了短信,这一次,是通知他2月17日返京去和平里医院参加体检。
在经历差额考查后,本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来自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杜国强获得了最高法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