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法制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完成法制办肩负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法制办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解决“四风”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切实解决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个清醒认识”,推进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三股势力”敢于坚决斗争。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三是解决突出问题。排查宗旨意识、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法律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政府法制工作与政府部门工作相统一的能力问题;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尚空谈、真抓实干的“动手”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在工作作风上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在严格执行办公厅和法制办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四是提升工作能力。紧紧围绕法制办主要职责任务,着眼于全方位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民主科学,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进一步定纷止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生动活泼,优质高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完善法制办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六是加强文化建设。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新疆精神,坚持开展好法制办“经典书堂”和“法治讲堂”活动,积极参加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努力提升文化品位,开创宽容包容、积极向上、正气满堂的高尚精神,形成政务顺达高效、服务有序规范、内外和谐共事、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实现“五个明显、一个确保”,紧密结合办公厅中心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章程,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性质、纲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讲真话、讲实话,崇尚真理、改正缺点错误,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究实效,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将存在的问题纠正彻底。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征求意见,三是带头查找问题,四是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带头进行整改。坚持群众参与,欢迎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他们参加集体学习和列席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二、总体安排
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013年7月下旬至10月下旬,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环节工作。三个环节交互推进,密切结合,不划段不转段。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至8月下旬)
1、思想动员。召开动员大会,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学习教育。(1)集中学习。采取支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中央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以来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选读《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2)专题教育。参加办公厅组织的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为主题系列报告会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3)实地教育。积极配合办公厅选派机关干部分批到基层锻炼,选派人员参加办公厅组织的或由法制办自行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更新观念、开拓眼界、接受教育的活动;联系共建社区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法制宣讲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进行一次法制办支部与社区支部共同组织生活活动,慰问一次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生活困难群众。(4)讨论交流。适时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在内网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学习成果。
3、征求意见。采取发函、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在政务外网开设专栏等方式,征求法制办在“四风”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对法制办其他方面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征求法制办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意见。通过向政府领导、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评议、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至9月下旬)
1、开展谈心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谈心、处长与本处同志谈心、党员干部之间互相谈心。通过谈心交心,广泛深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沟通思想,互相提醒;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有针对性进行谈话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撰写书面对照检查材料,正视矛盾和问题,正面回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和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是后三个部分。领导班子要认真查找对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认识是否到位、态度是否坚决、工作是否落实、群众工作是否扎实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为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贡献力量。党员干部要认真检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是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适应变化变革的新形势,做到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请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员督导,支委和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如实通报领导班子征求到的意见,着重总结近年来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查摆、分析在严守政治纪律、反对民族分裂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逐一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回避矛盾、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邀请非中共党员干部列席。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既可以对党员个人提出问题,也可以对支部、班子建设提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支部书记根据群众反映及平时表现对党员进行点评。
4、通报有关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支部成员、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三)整改落实、巩固成果(至10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重点、具体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向群众公示。
2、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完善法制办管理、工作和学习制度,提出预防和反对“四风”的方法措施,形成有执行力、有约束力、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促进内部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公布整改情况。通过法制办内网、内部文件等方式向全办干部职工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征集、查摆、总结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改进有关工作。
适时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李伟同志为组长,张越、王士忠、张富民同志为成员,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安排、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士忠同志兼主任,高蔚玫、薜原、孙旭光、崔巍、马健同志为成员,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保质保量做好“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把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政府法制工作相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经典书堂”、“法治讲堂”相结合,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政府法制工作,以“经典书堂”和“法治讲堂”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四)营造教育实践活动浓厚氛围。以宣传板报、政务外网、内网为载体,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积极营造教育实践活动浓厚氛围,增强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附件:
1、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分工
2、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计划
3、学习资料有关名词概念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