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2013年8月27日上午8:30,在市政府大院(新建路69号)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相关标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附:《2013年太原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