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组通〔2013〕97号
关于公开遴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等领导干部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委,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等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
01职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副处职)1名
02职位: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局长(副处职)1名
03职位: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建设局局长(副处职)1名
04职位: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工作局局长(副处职)1名
05职位: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局长(副处职)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有较好的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年龄50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关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任职时间、年龄,均以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须登录珠海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系统(http://gx.zhuhai.gov.cn/)进行报名(先注册,然后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类型:“其他选拔”。个人信息请按照本单位或本地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干部简历表》规范的格式进行填写),报名时间截至
(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每个职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少于5人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正当理由缺席后续遴选程序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参加全市组织的竞争性选拔资格。
(三)竞岗演说。考生结合工作、学习经历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谈个人的能力素质特点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每人6分钟。竞岗演说采用大评委制,由评委根据考生竞岗演说情况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评分。
报名10人以上(含10人)的职位,增设笔试环节,每个职位笔试前6名(含并列)进入竞岗演说和面试环节。少于10人的职位直接进入竞岗演说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四)面试。面试由考生现场回答指定的题目,每人5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五)资格复审、组织考察。根据竞岗演说和面试综合得分(竞岗演说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排名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拟任职位的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含并列名次)。考察对象人选须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由市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六)任职与试用。根据差额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经考察,认为确无合适的拟任人选,经组织研究决定,该职位可以空缺。本次公开遴选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身份和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
1.考务咨询电话:2251257,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2259093,监督电话:12380。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2.笔试、竞岗演说、面试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本通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遴选职位要求一览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