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系统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
1.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副科长(副科级)1名;
2. 三亚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科长(正科级)1名;
3. 海南省儋州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科长(正科级)1名;
4. 海南省琼海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1名;
5. 海南省五指山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1名。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1. 选拔范围:
①海口市邮政管理局职位面向全市公开选拔;
②三亚市邮政管理局职位面向全市公开选拔;
③海南省儋州邮政管理局职位面向所辖区(儋州市(含洋浦开发区)、临高县、澄迈县、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选拔;
④海南省琼海邮政管理局职位面向所辖区(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选拔;
⑤海南省五指山邮政管理局职位面向所辖区(五指山市、屯昌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选拔。
2. 报考对象: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 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须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担任副乡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须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担任科员(或相当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②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主要有:正科级领导职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七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四年;副科科级领导职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四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一年);
③ 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全日制教育必须为大学专科(含)以上;
④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
⑤ 应当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⑥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⑦ 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①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决定结论的;
②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1. 发布公告。由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在海南日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并通知各市(地)邮政管理局做好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2. 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
3. 资格审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拔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及选拔资格。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足8:1时,原则上取消该职位。
4. 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次公开选拔的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低分相同人员时为并列,下同)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5:1时按达到合格分线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3:1)。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 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实行公开选拔专项工作评委评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6. 进行体检。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入围人员名单通过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7. 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达不到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入围人员名单通过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严格考察。同时,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预告。
8. 讨论决定。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选拔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选拔人选),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拔人选。对经过充分讨论,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确定拟选拔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七天。
9. 试用与任用。公示无异议,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依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任职(试用)手续。选拔结果通过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算职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职前层次安排工作。任职后,发现在招考过程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监督措施
公开选拔期间,在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设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6555939
五、其他
本《简章》由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系统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