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为房县科学发展、跨越争先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乡镇、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选拔乡科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30名。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任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及以上,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满的;
3、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相关的时间界定均以2013年6月30日为限。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由其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如遇资格条件不符,取消本次公开选拔资格,按相关环节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选拔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执行推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选拔数量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再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后备干部人选。对确定的后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管理及使用
县委组织部对本次选拔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重点管理、重点使用。
1、强化实践锻炼。根据后备干部的特点和干部本人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送到各级党校学习培训,组织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考察和培训,选派到基层或者上级机关任职、挂职等,五年内累计培训挂职时间不少于二个月。
2、实行动态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后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后备干部思想工作情况,每年要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了解掌握后备干部成长情况。
3、及时调整任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任用,乡镇、县直单位出现空缺后,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对表现较差、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响差的,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五、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及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公开选拔乡科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一寸免冠蓝底近照3张。由所在单位审核相关材料并汇总填写《房县公开选拔乡科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报名人员汇总名册》,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含二表电子版)于7月12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719-3250380
附件:《公开选拔乡科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
《房县公开选拔乡科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报名人员汇总名册》
房县公开选拔乡科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