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党校副校长、兰州市安宁区经济合作服务局副局长、兰州市安宁区培黎街道甘铝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兰州市安宁区培黎街道建宁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副科长、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经营管理科副科长、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招商科副科长各1名。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各街道、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工龄(201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2.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国家正式干部;
4.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其中3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拟任职位必备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效能告诫尚在影响使用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选拔工作程序
公选工作于2013年7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总体分为发布公告和动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五个阶段进行。
(一)公告及动员阶段(7月2日至7月3日)
1.发布公告(7月2日)。通过安宁区政务网、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及下发文件等形式发布公开选拔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2.宣传动员(7月2日至7月3日)。公告发布后,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与公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7月 4日至7月8日)
1.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安宁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本通知附件复印,或登录安宁区政务网:http://www.lzanning.gov.cn/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由区人口局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所在单位提供的非领导职务期间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安宁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此外,是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区公选办办公地点:区统办大楼五楼组织部办公室513房间。
2.资格审查及履历量化。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区公选办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报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不低于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7月10日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合格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7月11日到区公选办领取准考证。同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区公选办根据报考者提供的非领导职务履历证明及组织部掌握的领导职务履历,按照《履历量化评价标准》进行履历量化评分。
(三)考试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7月13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区公选办以各职位应试者笔试成绩占50%、履历量化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初试成绩。每个职位根据应试者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初试得分(包括笔试得分和履历量化得分)于7月16日在区统办大楼一楼大厅公示。 2.面试(7月20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主要测试各职位应试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由7人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区公选办按照应试者初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最后得分在区统办大楼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四)组织考察阶段(7月24日至7月25日) 区公选办根据各职位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差额考察。 (五)决定任用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 区公选办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差额票决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区统办大楼一楼大厅张榜公示7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查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对决定任用的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合理安排。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1.公开选拔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2.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7661286 监督电话:0931-7668173
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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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条件一览表下载 2013年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履历量化标准